第167章 是我想多了吗?
樊队却看了看我说:“等回去之后再把之前的卷宗给你看。”
樊队这样说我也就不能说什么了,我又看向张子昂,我问他:“你有没有感觉后来有人来过的感觉?”
张子昂看了看里面之后却摇了摇头说:“我没有察觉到。”
我却总有这种奇怪的感觉,甚至我感觉这个人很可能就是杀害隔壁那家人的凶手,而且我还感觉有一点很奇怪的是,我梦里看见的那个把头递给我的人为什么是谭赟,为什么不是别的什么人,而谭赟明明在海城的时候已经彻底死了,甚至他的尸体都被虫卵啃食殆尽了,为什么我还会做这样的梦。
樊队问我:“那你觉得是什么人来过?”
我走到了里面再次看向谭赟的那个住处,虽然并没有看到什么,但是这里作为曾经的新元三院的范围,发生在这里的事绝对是不简单的。
而且我发现所有的案件绕了一个圈又回到了一开始的那句——西苑路二百四十六号。
或许从一开始我们就没有完全明白这句话里面的玄机。
我沉吟着看了一遍这里面,最后和樊队说:“我不知道。”
樊队应该对我的这个说法也没有抱太大的希望,所以他的神情并没有什么变化,我看了看这里面也没有其他异常的地方,就没有继续呆着了,从里面退了出来,退出来的时候哦我看到物业负责的人说:“这个屋子能不能先不要锁起来,可能晚些时候我们还会回来一趟。”
物业的负责人好像有些为难,樊队在一旁听了说:“不如这样,你的这把备用钥匙就先由我们暂时拿着,等没有问题了之后再把备用钥匙交换给你们。”
物业听了一下就同意了,而且很快就弄了交接单给我们,樊队则把钥匙递给我,和我说:“虽然我不知道你要干什么,但是注意安全,还有不要单独行动,叫上张子昂或者其他队友!”
我和樊队说:“樊队,我保证。”
至于被害的这两个人,我说:“我记得他家还有一个一岁左右的男孩,可是现场并没有可能到这个孩子,那么夫妻两个人都遇害了,他们的这个孩子又去了哪里?”
而且男人除了头以外其余的身体部分都不见了,那么没了头的躯体又会被弄到了哪里去?
最重要的是,凶手为什么要这样做,为什么要把尸体弄成这个样子。
我感觉我又重新陷入到了新的不知所以然里面来了,而且虽然这个案子好像和之前的案件有联系,好像又没有直接的联系。
难道是随机作案?
普先年在简单地经过验尸之后说:“我暂时判断不了尸体的死亡时间,因为尸体上呈现了非常奇怪的现象,你又说可能是一个多月之前就死掉的了,但如果是一个月之前的尸体,不会是这样的状态,应该重度腐烂了才对,可是尸体上又没有被冰冻过的痕迹,单单只是真空封存的话是达不到防腐的效果的。”
我和普先年说:“尸体带回去之后你重点看看他们的大脑里是不是也有那种类似的虫卵。”
普先年看着我,但他也没有说什么。
我们在厨房里找到了凶器,而且有大量的血迹,凶手应该就是在这里把男人的头给看了下来,而且看血飞溅的状态,应该是在活着的时候硬生生砍下来的。
虽然现场有第三个人的痕迹,但是并不能确定这是什么人,甚至在尸体的身上也找不到任何凶手的痕迹。
虽然是这样,但是我的脑海里却蹦出来了一个人的面容,让我感觉他很可能就是凶手。
尸体被运到了普先年那里,我们回去之后樊队把这个案子之前调查的卷宗给了我。
张子昂应该也没有读过这个卷宗,我看到上面写着房子的主人无名,也就是说并没有查到房子的真正主人,可是物业说房子很早就卖出去了,只是一直没有装修这样空着。
里面最重要的线索就是那两口棺材,虽然写着我和张子昂的名字也供着画像,但里面却并没有和我们相关的东西,更重要的是里面的尸体已经完全无法分辨,因为用来养眼目大叶纹蛾的缘故,只能确定是两具男性的尸骸,年龄大概在二十七八左右。
而且报告里面有尸骸的模样,我看到骨头都成了筛子一样,真的就是留下了一个空壳子一样的尸骸,我估计要是再晚一点找到,恐怕脸骨头渣子都不剩了。
我最惊讶的是,这蛾子竟然有这样的蚕食能力,连坚硬的骨骼也能吃掉,这是我没有想到的,所以这究竟是什么东西?
张子昂很显然是见过这个东西的,我于是问一旁的张子昂:“这个眼目大叶纹蛾究竟是什么来历,为什么有这么强的蚕食能力,还这么毒?”
张子昂看了下我,沉吟了一会儿说:“这东西就是在调查队进入三元镇发现的,我对这个东西的记忆也不是很全,只记得这东西是出现在三元镇那个地方里面的,至于是怎么蔓延到外面的,我猜测是有人把它带出来研究,但更大的可能是虫卵寄生在人的身体里被带出来的,只不过我的这两个猜测都不能解释现在发生的这一切。”
那个地方听起来好像并没
有什么特别的地方,但是调查队的黑面和银面计划先后进入都没能成功,说明那里头一定有不可告人的东西,估计眼目大叶纹蛾只是其中的一个秘密,否则军方也不会费这么大的力气组织调查队一而再再而三地进去里面调查。
我于是又问张子昂:“从一九六五年再到一九八五年,先后组织了黑面和银面计划,也就是说每隔二十年军方就会组织一次调查队进入,按照我们目前的认知来看,银面计划似乎也没有成功,那么是不是说在二零零五年还应该有一次对应的计划,但是好像在我们调查的时候并没有这个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