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何安

第274章 叶春花回娘家

听到这里,林月心中一震,四个郎这是什么社牛体质,这么短的时间已经与洛轻轻打成一片了?还邀请到家里玩了!这也太……快了吧?

她敏感地扫了一眼洛川,发现后者似乎没有太留意这边的谈话,只顾得上和叶隐攀谈呢!便放了心!

好容易等他们聊完分开,上了马车,林月这才松了一口气!

“娘亲!轻轻姐姐说,过两天来我们叶家村玩!”

“啊?”

林月瞅了一眼叶隐,不过孩子们热情,洛轻轻和洛川应该也只是客气一下而已。

不过,她很快便打脸了!

因为第二天,洛川和洛轻轻便带着年礼上门拜访了!

这一次,洛轻轻没有穿男装,而是身着一身同色系桃色狐裘衣裙,林月差点没认出来!

“王妃姐姐!”

一下马车,她便如同一只粉蝴蝶,轻盈地跑过来,挽上了林月的胳膊。

洛川也上前见礼。

“见过王爷,王妃!冒昧登门,还请见谅!”

“无妨!听说你们商队这次去了漠北,我也挺感兴趣的!走!我们书房聊!”

于是,叶隐便与洛川去了隔壁书房。

林月带着洛轻轻往花厅走。

“姐姐今日真美!”

林月今日穿了一身浅蓝色貂裘交领衣裙,外披同色宽袖长袍,见她如此,便笑着同她客气了一句,“你今日也很粉嫩!看到你,就觉得春天不远了!我在叶家村都比较随意,没有身份的束缚,你也不用总是叫我王妃姐姐。”

一句话引得洛轻轻眉开眼笑,她眨眨眼道,“那我便叫你月姐姐好了!今日不请自来,还请姐姐勿怪!”

“哪里,我们能相识一场也是缘分,不用如此客气!”

“月姐姐!我给你们带了好东西,这次我和四哥去了漠北呢!带了不少那边稀罕物件回来!”

林月有些受宠若惊,“呀!那可真是稀罕极了!不过,你一个姑娘家家的,也敢跑那么远的地方啊!也不怕家里人担心!我听说你们都没来得及赶回去过年,想家吗?”

“自是想的!漠北下了大雪,封了几天的路,要不是我们肯定能赶回去!我从小就好动,喜欢跟着四哥四处跑,我们的商队也都是些身手不错的人,况且我自保的能力还是有的,不会给他们拖后腿的!”

“而且,现在天下太平!大启朝有了新帝,有了西南王,对了!还有你发明的流星弩!你可不知道,周边的国家对我们的态度,那可是一百八十度大转弯,恨不能供着我们!”

洛轻轻嘴巴很能说,林月也喜欢听她说一路的见闻,觉得非常有趣。

不知不觉便到了午饭时候,林月留他们吃了午饭,洛轻轻与她和四个郎已经非常熟稔了!

这种熟稔有一种很特别的亲切,让林月觉得一点也不排斥眼前的小姑娘,反倒有一种熟悉感。

洛川与叶隐也已经相处十分自然,看来他们在书房也相谈甚欢。

吃了林月空的饭菜,洛轻轻的嘴巴更叼了,一个劲地夸比望月楼的还好吃!

洛轻轻甚至还征求了林月的同意,他们的行程是同一个方向,便相约着与林月一道起程,途中也多个伴!

林月答应了,洛川在征询叶隐不会打扰他们之后,便也同意了!

雪化了之后,林月的行程也提上了日程,两天后起程。

村里人知道后都十分不舍,争先恐后地将自己家做的酱菜、晒干的山货、腊味等等一些好东西拿来送给她。

“阿月啊!你这一走,也不知道再回来是什么时候了!我真舍不得你!”

刘珍珠率先开头,一向直率的她竟然眼圈微红了起来。

若不是林月,他们一家小霸王的人设之路恐怕还要越走越远呢!

她心里是最感激林月的!

“是啊!阿月!不管如何,你要带着孩子们经常回来住,这院子我们一直给你留着!”

“行了,阿月还得收拾行李呢!你们啊,送了东西就别扎在这儿!耽误事,该忙啥忙去!”

叶村长开始赶人了,他生怕这送别的情绪感染了林月。

“好!大家的好意我都知道了!我一定会回来住的!”

林月扬声道,虽然大家送的都不是什么稀罕东西,这也是他们认为最好的了!

正说着话,人群中突然响起一道不合适宜的声音。

“这是要走了吗?还好,我们来的算是时候,总算能见一见大人物!”

众人回头一看,脸色都变了变。

只见一个长得尖嘴猴腮的瘦小男子走在前面,还学着人家读书人的样子穿了件长衫外袍,殊不知那长衫穿在他的身上,要多滑稽就有多滑稽。

他的身后还跟着一个身材高大的胖女人,这女人体格真是……怎么说呢,林月觉得可以用“魁梧”两个字来形容最恰当,她背着一个背篓,还挎了一个包袱,手上牵着一个小姑娘,小姑娘个子和相貌都随了亲娘,一个字,胖,两个字,很胖!

刘珍珠冷笑一声,“我当谁

呢!这不是朱胜吗?怎么?初二回娘家的时候你不来,这会儿来了?你怎么不过了十五再来呢!”

听了她的揶揄,朱胜也不觉得臊得慌,却是满面笑容。

“大妹子这是说的啥话,回娘家什么时候都不嫌晚!前几天不是有事耽误了吗!”

说着,他便朝身后使了一个眼色,一家人走到叶四爷和叶四奶奶面前,规规矩矩地叫了声“爹娘”!

林月这才恍然想起,这不是叶四爷的长女叶春花吗!她隐约记得,她来叶家村的时候,叶春花已经出嫁了,因为从小人长得比较另类,亲事很难说,最后嫁了一个早年死了爹娘的朱胜,孤家寡人一个,穷得叮当响,叶四爷还倒贴了十两银子的嫁妆,连聘礼也没问朱胜要!

等于说,这朱胜,娶了叶春花,便发了家!不到两年,新房盖起来了,还置办了上好的良田,又过了不久,还在镇上买了一间杂货铺,请了个掌柜经营着,每个月都有不错的进项。

可以说,朱胜能有今天,全靠了马春花,她人高马大,力气也是不一般。地里的农活,普通人家要好几个人干,她一个人就能搞定,还脸不红气不喘。别人家要耕牛犁地,她一个人拉着犁头比牛还能跑赢一个来回!

有了女儿之后,胖丫的身高和体重日渐随了母亲,连力气也遗传了!小小年纪便能帮着叶春花把家里地里打理得妥妥当当,母女俩愣是把家里地里的活全包了!朱胜俨然成了大爷。

平日里,朱胜很少让叶春花回娘家来,朱家村离叶家村虽说是有点远,可若想回来,也不过是两三个时辰的事,可朱胜不让,叶春花就不敢回!每年都是叶春来去朱家村看看她。

这次,倒是太阳从西边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