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2章 不赢下此局,世人怎知我是天下最有名的大儒?
李世民回过神,看着剑拔弩张的皇子们和夫子们,再一看坐在对面不停拱火的程俊和太子,脸色一变,看出这是二桃杀三士之局!
程俊刚才的建议,相当于弄出了两个桃。
一个桃,分给四个皇子。
这个桃的本质,是“天子的宠爱”。
另外一个桃,分给四个夫子。
这一个桃的本质,是“载入青史的名声”。
他对魏王的宠爱,冠绝诸王,压得太子都喘不过气,皇子们更不多说。
现在魏王被赶出京城,去往封地,这几个皇子,想要成为下一个“魏王”,所以想要争桃。
但是,程俊和太子,一唱一和,将一个桃,先分给了齐王李佑。
其他皇子自然不满,所以奋起而争。
给夫子们的桃,二人也是一唱一和,分给了齐王的老师许敬宗。
其他三个夫子怎能罢休,不得到李世民嘉奖的“为人师表”四个字,世人怎知他们才华横溢,是天下最有名的大儒?
也正因此,本来团结起来对付程俊和太子的四个皇子,以及他们的老师,先内斗了起来。
眼看着四个皇子和他们的老师的内斗愈演愈烈,李世民当即就想站起来,揭穿程俊的阴谋。
但是,下一秒,李世民又冷静了下来,坐回到了龙榻御座上。
这两个桃,是程俊建议的,但却是他准允端上来的。
李世民觉得自己没有做错,因为以前每次举行的幌子月考,都有奖赏。
这也是为什么他准允程俊的建议,同意嘉奖本次月考表现最为出众的皇子和夫子。
但是,他没有想到,本来和其他人一起争夺二桃的程俊和太子,竟然不想着好好表现,而是在旁边拱火!
李世民意识到现在说什么都晚了,因为程俊和太子,已经把火拱出来了!
不只是李世民,此时坐在殿门处的房玄龄、杜如晦等人也反应过来,目光古怪的望着程俊。
好小子,又开始出奇招了......
他们开始还觉得程俊和太子这次输定了。
毕竟他们的对手,是联合在一起的四个皇子、四个夫子。
但现在不同,程俊和太子,选择了另外一种应对思路。
“胜负,不在棋盘之内,而在棋盘之外......”
房玄龄语气古怪道。
程俊这小子,显然是知道正儿八经的辩论,是必输之局,所以决定剑走偏锋,以兵法取胜。
不愧是他......
而此时,面对薛元敬的呵斥,许敬宗并不恼怒,神色淡淡的说道:
“我不是在绕圈子,我觉得,想要知道郯王殿下说的对不对,就必须搞清楚一件事,商贾,到底是不是我大唐的百姓!”
程俊开口道:“商贾是我大唐的商贾,自然也是我大唐的百姓。”
太子附和道:“没错,《管子》中说,‘士农工商四民者,国之石民也’,意思是这四种人是国家的基石,总不能因为商贾排在四民的最后,就把他们不当人看吧!”
许敬宗投给他们二人一个赞赏的眼神,随即对着薛元敬说道:
“程御史所言甚是,太子殿下所言甚是,弄清楚了商贾是我大唐的百姓,那么,收商贾的税,就是收百姓的税,就是跟陛下与民休养生息之策相悖!”
“所以,郯王殿下的话,以及提到的收税之策,都是不对的!”
程俊拍手道:“此言在理!”
太子也拍手叫道:“说得好!”
说完,太子看了一眼李世民,发现他正眼含怒火盯视着自己,拍手的动作霎时停在空中,随即转过头不去看他。
李世民见状,拳头紧握了起来,再一看程俊,发现他竟然看也不看自己,火气更是噌噌往上冒。
就在此时,梁王李愔的老师欧阳询忽然冷哼了一声,说道:
“郯王殿下刚才说,充盈国库,是朝廷的燃眉之急,老夫觉得这句话说的好,说的对!齐王殿下说的兴百业,解决不了朝廷当下的燃眉之急!”
许敬宗看了他一眼,摇了摇头,说道:
“欧阳学士此言差矣,凡事都有轻重缓急,兴百业也是如此,百业不是同时兴起,而是分先后,齐王殿下的意思,是什么行业容易兴起,便先兴此业。”
齐王李佑连忙道:“对,我就是这个意思!”
坐在蜀王李恪身后软垫上,一直没有说话的弘文馆学士褚亮,此时忽然说道:
“那么,请问许学士,兴业之举,如何能充盈国库?”
许敬宗看向他,说道:
“我大唐山林之木茂,川泽之物丰,这些都归朝廷,兴百业,离不开朝廷的扶持,朝廷只需要出面扶持各业,各业就能兴起,朝廷这时便可从中获利,以此充盈国库。”
褚亮追问道:“你说的扶持各业,都有哪些?”
许敬宗竖起两根手指道:“山川有铁,川泽有盐,盐铁之业,只要这两业兴起,必可充盈国库!”
褚亮冷笑道:“你何不再请旨,再来个榷酒法,均输法和平准法啊?”
榷酒法,指的是官府对酒类实行专卖以获利的一种制度。
均输法,简单来说,就是民间进贡给各地官府的土产,有用不完的,朝廷规定不必再转运送至京师,可送到朝廷派驻各地的“均输官”处,暂时储存,随时听候朝廷命令。
数量过多的某些物品,便可在附近卖出。
譬如河东道的土产,可在河北道地区出售,再将所获钱财上缴京师。
平准法,是指由朝廷收集储存天下百货,时价贵了就卖出,时价便宜了就买入。
由于商贾的财力无法与朝廷的财力匹敌,这也使得商贾无法获利,物价自然也就无法抬高,商贾也就没有办法囤积居奇。
均输平准,是古代经济政策之一,起源于汉武帝时期。
均输法和平准法的本意是好的,但是,真正施行起来的时候,却演变成了激起民怨的害民之法。
各地官府以各地方所贡之物作为资本,在高价时出售,使得本该利民的均输法和平准法,变成了地方敛财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