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2章 惊雷炸响!
“女儿,你放心吧!”
李云飞很是自信地道,“现在跟你大伯当县长那时候可不一样!现在齐副省长来了,陈昌明和苏辰东恐怕已经没有精力再关注我们这些小角色的争斗了!实话告诉你吧,齐副省长的能力,比起当初的周扬书记,都有过之而无不及!”
“那就太好了!”
虽然不明白具体的内情,但听到父亲这样说,李梦婷还很是高兴。
“到时候你就把楚弦那王八蛋往死里整!为我们李家好好出一口恶气!”
“那是早晚的事!”
李云飞的眼神锐利如剑,“我要让那小子明白,跟我们李家作对,绝对没有好下场!”
………
吴仪梦和罗伟中从南竹县出云镇明察暗访回来之后,脸上都是抑制不住的震惊和愤怒。
“这些基层干部也真够可以的!矿井里发生了这么大的事故!居然千万百计地想着隐瞒不报…….他们能吃得下饭,睡得着觉吗?”
吴仪梦的声音都在颤抖。
从事记者这个职业已经好几年了,她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骇人听闻的事件!
罗伟中冷笑一声,“他们是害怕受处分!影响到自己的前途!以为可以瞒天过海……”
“罗局长,我们需要向领导汇报这起矿难的真实情况……”
吴仪梦拍了拍挂在公文包里的相机,“这几天虽然遭遇了很多阻碍,但好在还是将矿难的证据收集齐全了!”
“那就有劳吴记者了,一定要注意安全……”
罗伟中点点头,叮嘱了一句。
这个惊天大雷,由作为新闻记者的吴仪梦公布出去再合适不过了。
至于自己,最好连面都不要露。
因为自己去辖区外的区域去调查本就不符合规定,而且这起事件会得罪不少干部,其中的压力大到韩君临心里都有些忐忑!
吴仪梦回到湘州后,其拍摄到的内容和所掌握的情况,很快在整个汉东日报社引起极大震动。
兹事体大,报社社长兼总编辑常宁不敢怠慢,指示吴仪梦以最快速度将所拍摄到的照片,以及自己所掌握的信息,形成完整详细的报告,递到了主管新闻媒体和意识形态的省委常委、新任宣传部长黄静的桌案上。
黄静阅后大吃一惊,连忙拿着报告找到了陈昌明和苏辰东。
陈昌明一看,差点将桌上的茶杯都拍到了地上!
“这么大的事故,居然胆敢隐瞒不报,混账东西!”
苏辰东看了之后也有些细思极恐,“总计17人死亡的重大安全事故!按理是需要上报中yang的,这些基层干部居然千万百计地隐瞒不报,这胆子也太大了!”
“南竹县出云镇,我们派了好几个选调生下去,为什么他们也没有报告?”
陈昌明狂怒不已,当即叫来省纪委书记沙国富和省公安厅长江万河。
指示要省公安厅和省纪委选派得力人员组成专案组,立刻前往南竹县出云镇调查两起矿难的全部细节!
几天后,事情彻底查清楚了!
南竹县出云镇的确前后发生了两起矿难,总计死亡人数达到了17人!
第一次事故死亡7人,
第二次事故死亡10人。
专案组还特意注明:某些基层干部抱有侥幸心理,第一次事故发生之后,不仅隐瞒不报,而且没有及时封闭出事矿井,只是做了简单加固之后便又重新开始作业,这才导致了第二次事故的发生!
如果说第一次事故是天灾,那么第二次事故完全就是人祸!
因为不是那些基层干部的骚操作,第二次事故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这件事情经曝光之后,引起了巨大轰动!
出云镇的所有矿井都被勒令停业整顿,必须通过严格的安全生产标准评估之后才能再度开启。
一大批干部受到了严厉处分!
市一级的干部还好,因为是下面的人隐瞒事情,市里面是真的不知情......
除了市委书记陆汉天在省委常委会上遭到了点名批评外,其他干部并没有受到牵连。
但县、乡镇两级与这件事有关系的干部,几乎全部受到了处分!
“李云鹏同志,你身为南竹县主管安全生产的副县长,在发现事故发生之后,不仅没有向上级及时汇报,也没有采取相关应对措施,导致安全隐患没有得到排除,造成第二次矿难发生!李云鹏同志,你对第二起安全事故负有监管失职的重大过错……鉴于你的过错所造成的巨大损失,决定撤销你的南竹县副县长职务,职级由副处级降至副科级,后续处理请听从组织安排!”
“白文轩同志,你身为主管出云镇政府工作的镇长………鉴于你的过错所造成的巨大损失,决定撤销你的出云镇镇长职务,职级由正科级降至普通科员,后续处理请听从组织安排……”
“秦元同志,你身为协助镇长管理政府工作的常务副镇长………鉴于你的过错所造成的巨大损失,决定撤销你的出云镇常务副镇长职务,职级由副科级降至普通科员,后续处理请听从组织安排……”
“徐若曦同志,你身为协助镇长管理政府工作的副镇长………鉴于你的过错所造成的巨大损失,决定撤销你的出云镇副镇长职务,职级由副科级降至普通科员,后续处理请听从组织安排……”
其实李云鹏等人被认定为监管失职,还算幸运。
因为失职处罚较轻。
他们的主要罪名在于隐瞒不报,没有主动想方设法去遮掩事故相关消息的泄露。
而主动想方设法去遮掩事故相关消息泄露的南竹县县长何启鹏、出云镇党委书记蒋烨等人,因为有过致力于给死者家属巨额赔偿,以及给知情人封口费,妄图封锁消息等行为,其过错就不是失职了,而是更严重的渎职!
失职与渎职看似意思很接近,但严重程度却有很大区别!
失职源于不作为,由于行为人应做、能做,而不做,导致情况的失察,谋划的失策,指挥的失机,造成危害性后果。
渎职则是进行某些超出自己职权的行为,因行为失当而造成严重后果!
换句话来说。
失职是,该做的没做。
渎职是,不该做的做了。
虽然都造成了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失职比渎职在法律上的量刑要轻微很多。
因此,李云鹏等人虽然遭受到了处罚,但至少还保住了编制和公职。
但何启鹏和蒋烨等人,不仅被双开,并且被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追究其法律责任!